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发首份“预失信告知书” 力促案件执结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信用河南  浏览次数:606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并促使案件顺利执结。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当事人高某与西塞山区某餐饮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高某因工伤导致十级伤残,经仲裁裁决,餐饮店应支付高某各项费用合计18.22万元。因餐饮店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高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餐饮店无正当理由仍一直推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虽然餐饮店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条件,但执行干警经过研判认为:直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将对征信产生负面影响,可能累及其申请贷款、生产经营乃至日常生活。该案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向餐饮店的经营者送达《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告知纳入失信名单后对其个人征信等造成的严重后果,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对预失信工作机制进行了释法明理。最终餐饮店的经营者迅速筹集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履行了给付义务。

什么是“预失信”?法官介绍,预失信工作机制是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向相关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的一种善意提醒。通过以预留时间的方式,给被执行人划定“红线”,指明“出路”,促使被执行人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必须配合执行,否则将进行实质性处罚。

“预失信”是一份严肃的警告,更是一份善意的提醒,既能帮助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能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为民情怀,也为促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