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em.time }}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尽“执”责 民生案办到民心里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休戚相关,更关乎社会稳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涉民生案件中矛盾较为突出的一类,执行难度相对较大。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毕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22年9月,被执行人王某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在超越前方申请执行人赵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过程中,二人发生刮碰,造成双方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某应赔偿赵某某各项费用12025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赵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向其阐明了不履行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严重后果,并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实施拘留措施的过程中,王某某迫于司法强制力,主动与赵某某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约定按月分批履行。然而,和解协议履行不到半年,被执行人便失信于申请执行人,不再给付案款,并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申请执行人拿不到赔偿款,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民生案件无小事,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情况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多次排查,发现王某某有一恋爱对象李某,且在王某某的要求下,某公司将王某某之前的工资收入都汇入李某的账户内,现王某某已从该公司离职。
执行法官联系李某询问王某某下落时被告知两人早已分手,关于王某某的下落其并不知情,案件办理也陷入困境。但执行干警并没有灰心,反而从蛛丝马迹之中不断梳理线索,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请公安局协查等方式,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与其恋爱对象李某仍有往来,李某声称二人早已分手的说法不属实。
执行法官立即再次电话联系到李某,并郑重告知其若再不如实陈述与王某某相关的线索且协助王某某继续逃避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立即对其发出《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通知书》,限期不履行会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迫于法律威严,李某协助执行干警与王某某取得了联系,次日,王某某主动来到法院与赵某某进行协商,经赵某某同意,愿主动减免部分案款,但王某某需要在一周内履行完毕。和解第二日,王某某来院当场给付申请人剩余案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申请人赵某某为表达对法院干警的感谢,送来一面印有“情系群众办实事,高效执行解民忧”的锦旗,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民生案件无小事,“人民”二字在所有法院人的心中都是“沉甸甸”的,尽管一些民事案件的标的额并不大,但却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执行工作是兑现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个环节,土默特右旗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用心、用力、用情,维护法治的尊严和判决的严肃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和满意度。
- 发布时间:2024/10/28
- 发布时间:2024/10/28
- 发布时间:2024/09/11
- 发布时间:2024/08/30
- 发布时间:2024/08/13
- 发布时间:2024/08/13
文章搜索